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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

 

理達律師樓 擁有專注移民法律的團隊,所有移民案件由律師親自負責。

 

本律師樓移民律師透過長年累月的實踐和鑽研,對美國移民法各項條文瞭若指掌。對國土安全局,移民局,移民法庭,上訴委員會,巡迴法庭的程序及規矩都非常清楚,令閣下移民官司的勝算機會倍增。

 

理達律師樓對各地美國領事館就不同類別簽證的要求及處理方法透徹認識,為您的移民/非移民簽證申請帶來成功結果。

 

假若閣下移民案件被移民局無限耽誤或停滯不前,理達律師樓敢於代表閣下,以非常成功的非常手段,要求聯邦法庭進行司法覆核,透過人身保護令,限定移民局在合理時間內就閣下移民案件,作出最終決定。

 

除了大眾化移民服務以外,理達律師樓也精於各類商業移民申請;

 

* 如L-1(跨國經理)及E-2(盟國投資者)等;

 

* 駐美跨國經理工作簽證 (L-1)

任何具備業務基礎及經濟能力的外國公司,只需要在美國建立新公司並使其能夠進行各種商業活動,其業務不一定要與母公司的企業相同,只要在進行持續性的商業活動即可,不論業務範圍,都可以符合資格,獲美國移民局發給外國公司主管人員到美國分公司工作的簽證,然後就可申請綠卡。

 

* 盟國投資者 (E-2)

盟國投資者是一種很好用的身份,雖然不能用作移民,但時效沒有限期,一般可連續十年八年都沒有問題。而受益人配偶可以合法工作,小朋友可以免學費上學。適合臺灣,泰國,澳門(葡籍),墨西哥及澳洲等國家的護照持有人。

* 美國投資移民綠卡(EB-5)

目前美國投資移民分為兩類;

* 個人自我投資項目

對於有一定經營能力,又有100萬資金的人而言,個人自我投資項目也許是一個創業又獲綠卡的好途徑。許多個人投資項目將其資金投入相關的連鎖加盟店經營,使其在美經營能力的門檻大大降低,因為連鎖盟主將提供運作經營上的成套運作機制和專業管理人員培訓,大大減少運作風險。​

* 超齡移民   經理簽證   結婚綠卡   遞解翻案   領館拒簽   投資移民   免試入藉   移民上訴

要妥善解決移民法律問題,請速聯絡本律師樓安排免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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